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通山县茶产业发展试点项目(EPC)炭化车间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元,招标人为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HBHY-*********
*、项目名称:通山县茶产业发展试点项目(EPC)炭化车间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炭化车间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清单详见采购清单电子文本)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按总承包要求的各个节点计划完成,最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两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二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资料不退还。(注:报名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方式:湖北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财富广场B栋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湖北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财富广场B栋四楼)
七、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元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通羊镇新城社区九宫大道竹林小区***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财富广场B栋四楼
联系人:王丽仙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