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通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通城县*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建筑限高(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G(****)*** |
通城县隽水镇古龙社区(六组) |
****.*㎡ (约*.*亩)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
≤**% |
≥**% |
商业**年 |
***.** |
***.** |
G(****)*** |
通城县隽水镇古龙社区(六组) |
****.*㎡ (约*.**亩)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
≤**% |
≥**% |
商业**年 |
***.** |
***.** |
注:*.具体规划指标以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
*.地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要求:竞得人需按G(****)***、***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城市规划管控内容,规划管控重点内容的要求进行设施配套建设;
*.允许竞买人提供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地块的具体情况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买所涉及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五、领取拍卖文件与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前到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向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名资料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其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通城县*宗地块国有建设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地址*楼)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通城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地址*楼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湖北昊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号万通大厦***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二)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通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 **** **** *****
开户行:通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山支行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