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五)承担市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