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认真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州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业务范围: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实施对基层单位林政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对从事森林资源利用的各种活动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全州森林(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林木产品经营(加工)行为,进行稽查。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加工、利用、运输活动进行稽查。依据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主管局的委托,行使授权范围内的林业行政处罚权,依法对辖区内的盗伐滥伐林木、违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