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当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负责今日涟源报、涟源人民广播电台、涟源市广播电视台、涟源新闻网网(红网涟源站)、手机报、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国内、国际主流媒体涟源融媒号,以及公共视听载体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负责全市范围内中央、省、市各级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负责融媒体中心的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融媒体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协调和落实全市融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开发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