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受理项目使用单位申报项目,汇总年度集中建设计划,并负责下达任务至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指导、督促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统计汇总集中建设项目投资、工程进展等情况。监督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工作和其他履职情况,组织对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和项目的检查考核;根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考核办法,每年对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报区集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解决集中建设过程中水、电、气、通信等配套专业的困难问题及相关事宜。负责全区城市管线的开挖备案、竣工测绘、资料归档等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政、交通工程施工方案的研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参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统计、档案管理等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铁路两侧水土保持工作和建筑设施监督管理,负责铁路和轨道交通日常管理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