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管理和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相关规划、标准、办法、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相关改革;协同落实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对县(区)社会保险政策执行、经办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负责市本级和原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转移接续、资格认证、权益记录、待遇核定及支付工作;负责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规定和基金投资政策,监督、指导和规范县(区)基金管理使用行为;负责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工作;负责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