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更好的保护、研究文物。业务范围:(一)负责陈列展览及相关文化交流服务。(二)负责藏品征集、收藏和保管。(三)负责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和相关历史文化研究。(四)负责考古遗址发掘整理。(五)负责藏品安全管理实施。(六)负责开展文博学术研究活动。(七)负责文化创意产品研究开发。(八)负责开展宣教活动与公益性培训举办相关工作。(九)参与指导文物专项经费的使用。(十)协助做好全市文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文物的保护修复、考古发掘、交流、研究、新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与技术工作;协调重点文物科研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十一)完成昌邑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