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机关事务管理、保障、后勤和服务。2.负责接待上级来人、周边县市来人以及来我县指导检查工作的团组。3.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管理;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编制核定;负责全县公务用车车辆配备、更新、维修、调配、处置等工作。4.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区的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消防和水、电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权属和修缮管理工作。5.负责各项会议的管理和准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