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协助本级政府拟订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中医的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本职业卫生、慢性病管理、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承担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公共卫生服务;指导辖区内诊所、卫生站(室)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与服务;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承担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批准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和适宜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