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县档案馆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进馆档案及资料的接收、保管、利用、保护、安全等相关服务工作。为全县档案规范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与归档文件行业标准定期接收、集中统一管理本馆和县直机关、乡(镇)的重要档案与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推进档案保管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收集、整理和编发馆藏档案与资料,制定馆藏档案向社会开放的办法和控制范围。推进馆藏档案的信息化建设,维护档案信息安全,负责县直单位和乡(镇)的电子档案的接收、存储工作。负责档案破损的修复、抢救以及接受社会档案的赠与和对外征集档案工作。承担县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