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负责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院校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宣传牌的设置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负责协助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做好保护区各类项目的编制、中报工作,协同相关单位负责保护项目的实施;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委托,协调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