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音像制品制作,电视剧制作,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