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参与编制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桥隧、照明、绿道、慢行系统、排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和公园城市等专项规划,参与重点市政园林设施专项规划方案论证工作。2、负责县城规划区市政园林建设、维护等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事务性工作并组织实施。3、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和桥隧(含排水、照明、绿化、绿道、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等附属设施)、公园、广场、绿地等市政园林工程建设事务工作(含立项、勘察、设计、预决算编制、招投标、施工管理、资金拨付、建设交工、竣工验收及移交等)。4、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道路和桥隧(含排水、照明、绿化、绿道、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等附属设施)、公园、广场、绿地等市政园林养护和应急抢险事务工作。5、负责县城规划区市政园林和公园城市相关信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查询、利用和开发;负责市政园林和公园城市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6、指导市政园林科研工作,宣传推广市政园林科研成果,协调指导乡镇(街道)市政园林事务工作。7、负责协调县城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及管线迁移等工作。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