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关于民族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宣传呼伦贝尔市独特的民族文化和保护、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的重要意义,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
(二)联络、团结区内外热心于呼伦贝尔民族文化事业的团体和个人,吁请社会各界共襄促进民族文化之盛举;
(三)开展旨在促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蒙古书法、绘画、摄影、服饰、餐饮等文化活动和对外学术、文化交流;
(四)研究开发呼伦贝尔市民族工艺品并推动产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建设;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抢救、保护和弘扬工作;
(六)加强与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蒙文书法家协会的联系,互相交流,互相促进;
(七)加强自我教育,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其他地区开展民族文化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会员综合素质,促进本会工作水平;
(八)弘扬民族文化,向青少年进行民族文化宣传和教育;
(九)向社会提供民族文化咨询服务;
(十)为完成上述任务,积极争取捐助,筹集资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