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为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负责区政府及区本级有关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区直有关机关事务业务综合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区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负责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维修保障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有关支出管理方面的建议,按要求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在区政府有关办公区其他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调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区等有关办公用房日常使用、物业、调剂、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录入,更新全区办公用房管理平台中涉及我区的各项信息;4.负责区政府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管理保障工作;5.负责区政府办公区、指定区域范围办公场所的服务保障、会议服务、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有关集中办公区和指定区域范围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区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