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