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落实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及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各类养老服务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夯实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的收养工作;负责我县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医疗救助等救助项目的家庭或个人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承担“两邻”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城市社区服务工作;负责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