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全区市政公用事业相关行业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2.负责燃气行业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编制城镇燃气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规范和评价燃气行业经营服务的服务保障。3.负责全区供水、供热行业发展的服务保障。4.负责中心城区的公共供水监测工作。5.负责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桥涵、排水、城市照明等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及技术指导工作。6.负责中心城区管线、杆线单位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7.负责公用事业相关行业培训工作、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智慧城市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