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行政执法相关方针政策,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负责种子、农药、肥料、农业转基因生物、植物新品种的监督管理,负责植物检疫工作。(三)、负责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检疫证章、标识、标志管理工作。(四)、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农机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监督、规范农业机械维修市场秩序;负责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农机技术推广。(五)、负责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