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拟订全市农业资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和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农业环境影响评估和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参与区域河(湖)流域生态修复治理;负责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及外来物种管理;指导全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农业清洁生产、乡村清洁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及重金属污染农田、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开展农业农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参与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组织开展信息统计报送、宣传培训、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合作交流以及农业污染源普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