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农田项目的方针、政策及法规;(二)负责编制全县农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三)负责全县农田项目库储备建设工作;负责田间灌排渠系、道路的新建和修复工作;(四)负责农田输配电线路新建和改造工作;(五)负责指导农民田间种植服务,技术咨询工作;(六)负责项目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七)负责项目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土壤成份监测、农药和化肥残留物监测与指导工作;(八)负责运用化学、生物等措施实施酸化和盐碱土壤、污染土壤的修复和培肥地力工作。(九)完成通河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