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有关领导工作用车和县委办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负责县行政中心、会展中心、新世纪广场、顺景小区和坚真公园的安全保卫、供水供电、停车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物业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工作,确保机关办公秩序的正常有序。负责县行政中心、会展中心、新世纪广场、顺景小区和坚真公园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县行政中心、会展中心、新世纪广场、顺景小区和坚真公园相关房屋产权的管理及办公用房的统筹安排。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协助指导县直有关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膳食管理所的管理服务,做好膳食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县会议服务中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