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司法鉴定服务;城乡市容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