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研究制定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二积极推进体育改革,研究制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指导全市体育工作,协调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四指导、监督和配合全市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组织、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五统一规划全市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全市业余训练工作,做好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输送工作;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六负责在本市举办的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比赛和本市参加全国、省体育比赛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性的体育竞赛工作。七制订全市体育外事计划,开展体育合作与交流;指导和归口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八组织指导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体育教育、培训体育干部和体育专业人才。九负责市级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十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归口管理体育市场;起草全市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体育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十一指导市体育总会、体育运动协会等社团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及项目俱乐部的资格审查。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