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农业领域跨区域案件的执法活动。(二)依法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方面违法行为;负责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依法查处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动物防疫、生鲜乳、动物及其产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农机安全方面违法行为,开展农机事故调查工作;查处渔业水域环境、渔业养殖捕捞、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三)负责指导各镇综合执法局农业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