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1、不得从事金融投资、期货交易等业务活动;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3、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活动;4、不得发放贷款;5、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6、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辖区内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测绘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房屋拆迁服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资产评估;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合成材料销售;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