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环保工程、隧道工程、防水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脚手架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维护;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及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地质勘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