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上级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拟定经办管理办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等业务经办;负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退休养老金核定和发放工作。(三)负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办理工伤保险;负责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负责审核工伤保险待遇,为工伤职工和亲属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咨询服务。(四)负责养老及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支出;负责职业年金的收支、管理。(五)负责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办理离退休人员的正常调待手续;协助社区搞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六)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的调查,防止冒领养老金;会同有关部门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弥补全区养老保险费缺口;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各种统计、财务、业务报表的上报工作。(七)承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