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代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及时受理诉访诉求,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负责提出调整入驻来访接待中心的相关单位的建议,并做好进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区信访局指导、协调街道、部门处理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访、非正常上访;承担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分流、接谈、受理、交办、督查等事项,配合民警、保安维护来访接待中心正常信访秩序;负责党政领导在来访接待中心接待、约访信访群众或会办信访事项的相关组织协调和后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来访群众的劝返接回工作;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来访群众理性文明表达信访诉求;负责综合反映信访群众上访中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