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环境卫生质量管理事务工作。协助编制市容环境卫生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推进环卫一体化、环卫市场化等改革。负责惠城中心区主要街道马路、广场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负责惠城中心区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建筑垃圾排放、收集、运输、消纳等事务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协调惠城区中心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拟订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计划,承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指导、检查、考评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负责有关市容环境卫生投诉的处理工作。参与惠城区中心区环卫设施设备的规划,负责惠城区中心区环卫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工作;推动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革新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县(区)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实施环卫行业管理及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