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党校(行政学院)、统一战线工作和社会主义学院的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干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优秀中青年干部、公务员;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对学员进行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对各旗县区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制定培训计划;承办各类专题研讨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