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融媒体宣传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政令,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二)整合县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资源,利用媒体融合的优势进行内外宣传报道,传播新闻信息。搭建开展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媒体平台。(三)负责县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托克托报》内容和质量的审核工作。(四)负责托克托县广播电视的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工作。(五)负责组织协调本县融媒体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及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