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出资人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与管理;艺术创作;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及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艺术人员培训;信息咨询;舞台美术、服装、灯光、音响设计、制作;设备租赁;广告策划;销售文化用品;物业管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