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规划工作。2、负责监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与改建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工作,监督农村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障。4、负责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5、负责执行农村非列养公路养护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发布检查情况通报。6、负责农村非列养公路养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7、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村委会对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8、负责全市农村公路项目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及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