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参与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参与起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具体实施市管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跨区和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业务工作;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转办、督办、结办工作。负责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派遣城市管理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网格巡查、督查工作。完成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