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研究拟定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管理、使用调剂等工作。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及管理工作。四、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督导、宣传、培训、统计等工作。五、负责县直部分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六、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接待工作。七、负责行政小区绿化、保洁、供水、供电、供冷供暖及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会同相关单位管理交通秩序。八、负责行政大楼的安保、消防、公共区域保洁、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房屋维修改造等工作。九、按照合同约定加强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十、负责交流干部县级领导周转房的统筹安排和修缮管理工作。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