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水下工程施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施工及项目设计;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电力物资、机电设备销售、承装、承修、承试、维护及售后服务;园林、绿化、古建筑设计施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测量、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