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水文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水资源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