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报道我市取得的新成就,宣传我市改革开放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新成果。(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弘扬时代主旋律,及时报道经济、政治、文化、科教、社会等方面重大事件和信息,面向公众最大限度地提供公共教育宣传的服务功能。(三)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特点和优势,办好健康向上高质量的广播电视节目,拓展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宣传阵地和渠道,丰富全市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承担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技术保障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播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央教育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台节目。(五)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六)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