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行政、技术、财务负责人。3.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请报告报批手续。4.负责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外部条件。5.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6.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申请,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严格按照概预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7.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责任制等情况。8.负责组织制定、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9.负责按照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管理信息。10.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11.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12.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