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规划设计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业机械租赁;肥料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交通设施维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