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协助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全州恐龙文化研究开发战略。(二)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制定管理区域内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做好管理区域内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延吉恐龙博物馆、延吉恐龙遗址公园、延吉市帽儿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日常管理与运营工作。(四)负责恐龙化石、鳄鱼化石等古生物资源科学研究、科普宣传、保护性开发、对外交流等工作(五)负责恐龙化石、鳄鱼化石等古生物文化旅游产品与朝鲜民族民俗产品的开发、推介、宣传展示等工作。(六)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合理开发和保护延吉市帽儿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工作。(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