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广告设计、图文制作、打印服务、写真、复印、喷绘、LED显示屏制作、宣传服务、室内外装潢装饰设计、标识标牌制作、平面设计、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动漫设计、包装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活动策划以及制作;不锈钢加工制作及装潢装饰;广告帐篷、衣衫、伞定制与销售;活动舞台搭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