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监督、检查、指导各类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展览、比赛表演;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发行、销售、租赁和营业性放映;图书、报刊的发行、销售和租赁;出版物、包装装潢打印制品和其他营业性刷印品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打印;舞厅、夜总会、卡拉OK、音乐茶座、洒吧、餐座等场所娱乐活动;各种电子、电动和机械娱乐;书法、美术培训;艺术摄影、摄像;文化经纪活动;营业性中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文化市场管理的其他文化娱乐活动。依法查处文化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