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按卫生发展规划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承担相应任务,为本区域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以及卫生行业标准、技术服务规范等,接受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并配合做好全区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任务,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医疗及急救任务。承担本地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接受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做好各种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宣传、治疗、后期保健及网络直报工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工作。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