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档案、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县档案党史地方志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收集(征集)、接收职责保管范围内对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承担荔波县自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和民族古籍等方面历史与现状资料的收集(征集)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发利用档案、文献、民族古籍及资料;按规定发布档案、文献、民族古籍及资料信息,为社会利用档案、文献、民族古籍资源提供服务;收集政府公开文件,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社会教育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向上级业务部门提供荔波县地方党史资料;编写荔波县地方党史和重要党史人物传记及有关专题资料,编辑审校出版有关的党史书刊;负责本区域出版党史类书籍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