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体育场地铺设工程、土地资源开发、整理、复垦工程、公路工程、公路交通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不含电力设施)、机电安装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管道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拆除工程(不含爆破作业)的施工;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