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承担揭阳市榕江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二)执行流域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有关的规划和调度方案实施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制订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流域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流域内跨县级及流域外调水的水量分配方案工作;承担组织流域内江河和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三)做好榕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相关事务性工作;(四)协调榕江流域、区域和行业之间的水事关系;协助开展榕江流域水利巡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管河道河面保洁常态化管理工作;(五)配合综合规划、专项规划、涉水工程项目(包括征地移民安置、水库水闸安全鉴定)的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小水电工程安全核查及小水电年检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六)承担流域内市管水利设施的运行业务管理;配合主管部门对流域内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行进行巡查检查;(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