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二、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负责县级部份机关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三、负责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管理等有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域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督,承担县级机关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四、负责县级领导周转房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